同学他跟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前两天家中来了电话说父亲生病了,需要同学她回家进行看护,但是同学他召集并没有跟公司申请假期。造成他旷工的行为是否会被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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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属于违纪行为,解除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的规定。通常,要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偶尔旷工显然不成,需要达到一定天数,这个具体的时间有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可以获得补偿。

2019-11-01 17:3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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