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三年,可是协议里面说明培训费用有十万元,但事实上并没有。而且工作这么久一来,公司一直拖欠我的工资。并非如合同上所说按时发放工资。现在我工作了一年想提前离职,请问单位会追究我的违约责任吗,我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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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排你培训,签的协议是有效的,约定服务三年,双方自愿成立,至于里面细节,可能部分有瑕疵即你怀疑培训费没有十万元。但是你违反协议是要负一定责任,事后单位可追究你违约责任。但与单位应付你工资是两回事。既然单位不给,可以去劳动部门反映。建议慎重处理。毕竟公司培训你是支出过相关费用的。

2019-06-29 12:1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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