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5岁,半年前工地干活,腿被水泥车轧了,造成骨折,我先是申请了工伤鉴定,然后又做了伤残鉴定,为十级,鉴定结果已从劳动局领取了,我想知道,拿到这个鉴定书,该如何向劳动部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怎么申请,有什么费用可以要求补偿,然后大约能够得到多少赔偿,赔偿又该在哪里去领取?

河北 - 石家庄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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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医疗维权法务

地区:河北 - 石家庄

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
用人单位买了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用人单位没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给伤者。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才有赔偿,未达到最低十级伤残的,一般没有赔偿,但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达到伤残标准的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后两项是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才能获得的。)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本人工资×7个月,另两项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地区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多少。

2019-06-25 20:1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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