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坐落于东莞市内,我是公司的一名操作工人。现在公司宣布要搬迁新址,搬过去后公司名会改成新名字,员工的劳动合同也要变更,营业执照也会变。新地址离我家非常远,如果我不想跟过去工作是否能要求公司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

河南 - 漯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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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 漯河

如果只是在 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东莞市外搬迁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2019-06-12 03:2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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