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我们公司的财务情况有点问题,很多账目对不上,于是我派人去查了一下,发现我们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而且账目是被人伪造过的假账目,我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后果?处罚严重吗?

辽宁 - 阜新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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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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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05-14 23:5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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