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屋权人丧命(无遗愿),2010年逢私房拆迁,房屋继承方面有无诉讼时效?会不会出现因其他娃儿不作为而永久失去继承权的情况?

四川 - 凉山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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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屋权人丧命(无遗愿),2010年逢私房拆迁,房屋继承方面有无诉讼时效?会不会出现因其他娃儿不作为而永久失去继承权的情况?

对于继承的房屋怎样分配,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婚前继承的,只是一直无分配,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配到一方名下的,这样的遗产是继承人婚前财产
2、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遗愿是明确个人继承的遗产。这样的遗产是继承人个人的财产。
3、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继承遗产分配的。对一方继承的房屋已经分配到名下,并已经根据《物权法》的限定解决了房屋产权变换登记,由被继承人的姓名变换为继承人当中的离婚当事人,对于这样的房屋,就隶属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配,依法应得到支持。

2019-02-12 17: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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