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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回复
遇到法院判个人承揽家装工程无效怎么办
个人承揽家装工程,若法院判定合同无效,可按下面方法处理。 先看工程质量,这很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完工后质量合格,承揽人能参照合同要工程款;要是质量不合格,修复后还是不行,发包人就不用给钱。因此,得先明确工程质量情况。质量合格的话,和对方好好商量按合同付款;协商不拢,就去法院起诉维权。 再说说损失赔偿。合同无效导致损失,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对方。个人没资质接工程,自己有错;但发包人明知没资质还发包,也有问题。所以要收集对方有错的证据,这样既能减少自己的责任,还能要求对方赔偿部分损失。 要是对法院判决不满意,在法定上诉期内,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诉前,要准备好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清楚说明不服判决的理由和依据。 ...
出现人身事故时监理方需承担责任吗
人身事故发生时,判断监理方是否担责,要根据具体情况。 若监理方有过错,就可能担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监理人要按合同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要是监理方没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实施监理,像没及时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并要求整改,或没制止施工单位违规操作,从而导致人身事故,那监理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监理方按合同和规定,尽到合理监理义务,对事故发生无过错,就无需担责。比如,监理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问题,施工单位没按要求整改导致事故,这种情况下监理方一般不担责。 总之,判断监理方担责与否,关键看是否履行法定和约定的监理义务,有无过错。若发生人身事故,相关方应收集监理方履职证据,判断其是否担责。若监理方有过错,受害者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索赔;若监理方无过错,则不能要求其担责。 ...
破产案中怎样认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在破产案件里,认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先说主体,得符合法定要求。一般来说,优先受偿权主体是和发包人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像勘察人、设计人都包含在内。不过实际施工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也能去主张这个权利。 债权范围也有规定。按照相关法律,优先受偿权范围要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来确定。通常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支出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费用,但是承包人因为发包人违约遭受的损失,不在这个范围内。 时间认定也不能忽视。承包人得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而且最长不能超过法定期限。这个行使期限从发包人该给付建设工程价款的日子开始算。 权利基础得是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就算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可工程验收合格了,承包人还是能参考合同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获得折价补偿,照样可以依法主张价款优先受偿权。 在破产程序中,承包人要向管理人申报优先受偿权,得提供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文件、工程款结算文件等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会对申报进行审查,如果有异议,就得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确认。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也在优先受偿范围内,其实不是的。另外,承包人要注意行使权利的期限,别超过法定期限,不然可能会丧失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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