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律师 最近回复:
(一)合同有有效管辖协议,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这能保障当事人自主选择解决纠纷的法院。
(二)无管辖协议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确定分情况,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不明时,给付货币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三)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四)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五)特殊经济纠纷按专门法律规定确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