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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特许加盟合同推荐(样本7篇)

饭馆特许加盟合同推荐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

第一条 大纲、范围、定义

乙方为甲方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允许的加盟店,乙方在该地区经营甲方经营的所有产品,并享有甲方的各种经营,管理理念,产品的商标,包装物及各种荣誉,乙方拥有本地区加盟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只对乙方的经营提出建议、指导。

第二条 加盟权的授予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加盟合作协议书,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该地区开甲方的加盟店,并授予加盟权。

第三条 加盟店的位置

乙方的店为甲方在乙方允许的自由加盟店,乙方拥有该店的所有权,甲方只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

第四条 加盟店的资格

该店的营业实际面积茶庄不得低于__________m2,茶楼不得低于__________m2,地段为该地区__________级店面以上位置,装修的风格、档次须符合甲方要求,产品的投资(包括库存不得低于__________万元人民)。

第五条 价格

1.甲方供货价,甲方给乙方产品的价格应以甲方的出厂价供给,不得有高于其它加盟店的供价价格;

2.乙方在当地市场的价格的根据当地市场定价,一般情况下,与总店价格相差不大于___________%;

3.财务会计,乙方须完全覆行协议中的付款条例,保证甲方的财务运作,及双方的良好商誉,在乙方的加盟店,乙方享有自主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 加盟店的设备投资

甲方的设备投资:甲方负责对其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所需机器、厂房、基本的投资建设。

乙方:乙方对其加盟店的店面、店内装修、广告灯箱的投资,包括根据营业需要的茶座等各配套设施。

第七条 经营连锁

乙方可根据市场需要,经报甲方备案,可直接于当地连锁经营,但不得同时经营非甲方产品。

第八条 指定原料,采购地点

为保证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公司的声誉,经营所需的原料及成品,须由甲方统一配送,如甲方没有乙方市场所需产品,或甲方缺货或甲方同意的产品不在此条 例。

第九条 换货、挂损、检验之规定

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甚至退货;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运输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________%,属正常损耗,甲方不负责任。

检验: 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物成交。

第十条 从业人员的雇佣、指导、监督

乙方的加盟店所需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由甲、乙一方或双方进行招聘、雇用,甲方有责任对在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各种业务、技能培训,使之适合经营需要,乙方的从业人员薪金由乙方支付,各种日常管理,解聘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培训

乙方在开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________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第十二条 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

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报告义务

乙方每月前________天内须把前一个月经营情况、销售额等营业进展、市场信息,当地的产品销售、广告告之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经营情况作必要配合,甲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销售策划及市场信息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管理

甲方授权乙方加盟店,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司各种管理资料,如人员培训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第十六条 债权、债务

甲、乙一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阅或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覆行,或合作方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保证金、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须付保证金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须交加盟金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第十八条 法律及讼诉

1.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2.双方因覆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3.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议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九条 终止及续约

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之部分。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饭馆特许加盟合同推荐2

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法律协议,是双方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与一般合同有所区别的是特许人会在合同中规定一些强制性条款,对这些条 款,受许人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加盟者不能因此就放松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审查,因为有许多特许人利用合同设置陷阱,加盟者应小心。以下是我们提供的特许经 营合同样本,供参考。

近年来,特许经营在我国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火热,业内人士迫切希望了解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便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知道应当如何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由于特许经营合同是由一名特许人分别与多名受许人订立的合同,而特许人为了统一运作的需要,又希望与不同的受许人订立的合同能够在形式上保持 一致,因而一般来说,特许人与受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均采用特许人提供的格式条款。下面我们就某一国际知名连锁企业的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为例作 一简要介绍。

这是一份餐饮业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开头部分的内容是关于一些基本事实的陈述,包括特许人与受许人双方的基本情况、签约时间和地点、受许人向 特许人作出的总体承诺等等。当然,不同的合同会有不同的风格,为了强调争议的解决方式,该样本便将争议解决的总体原则也置于基本事实的陈述部分中。样本的 正文部分是协议约定,共有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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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

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

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 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 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 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 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 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 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账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帐 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账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 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 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账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 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账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 许人返还广告基金账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第12款是关于受许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来进行经营管理的约定。

第13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仅为经营餐馆的目的使用特许人的品牌,而不得为其他任何与经营餐馆无关的目的使用特许人品牌。

6、第六条是关于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主要是要求受许人在变更经营场所之前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

7、第七条是关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第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共6款,内容分别规定如下:

第1款与第2款都是具体约定特许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例如受许人不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手续、低报销售额、拖欠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等)。

第3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在其餐馆中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第4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1年内,或者在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后的1年内,受许人在一定区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特许人的其他餐馆的经营活动。

第5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密。

第6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9、第九条是关于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的约定。

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对于拥有高价值品牌的特许人来说,之所以当初愿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大都是对受许人的资质经 过了审查与考虑的,他们不会仅仅为了获得一笔短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因为一旦不合格的受许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 广大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则特许人所遭受的无形资产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因此,特许人往往会事先与受许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作出约定,如约定受许人必须 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资质要求并能够立即代替自己经营管理餐馆的人,或者是受许人应当要求受让人必须参加特许人的培训并经特许人评价同意后才能受让合 同权利义务。

但是,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内,作为受许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发精神病,应当如何处理 实践中,特许人并不愿意将上述情 形约定为合同终止的情形,因为连锁店数量的减少在某种程度上会对特许人的商誉产生不良影响。从理论上说,如果受许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其权利义 务;如果是突发精神病,则为了保护受许人本人的权益起见,其监护人应当享有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的优先权。但是,特许人无疑会担心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能否 胜任经营活动,为此,可以由特许人与受许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表示不放弃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特许人就应当对其提供指导与培训,所 需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摊。

10、第十条是关于解决争议的详细约定。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比较倾向于将协商、调解和仲裁约定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而不愿选择诉讼。因为 许多特许人都拥有知名的品牌,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其一举一动很容易被人们宣传。如果发生诉讼,特别是多个受许人联合起诉特许人,不管具体的案情如何,必然 引起人们关注。如果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就造成误传,就有可能会给一部分公众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协商、调解和仲裁这三种方式当中,特许人又比较强调通 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议,因为特许人是基于格式文本与受许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如果是个别受许人违约倒也罢了,只需特许人单独与该受许人解决 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许人违反某一条款而被多个受许人提起仲裁,特许人就极容易陷入困境。不过,特许人如果过于强调协商或调解,有时候又容易使受许人要求过 高而保持强硬态度。因此,既然不愿意选择诉讼,那么仲裁条款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才能从根本上排除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 性。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谁有利不可一概而论。例如,某一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是外国人,受许人是中国人,如果选择在特许人所在地仲裁,则在特许人违 约时,受许人难究其责,从而处于不利地位;但在受许人违约时,即使特许人在其本国提起仲裁并作出受许人缺席的裁决,就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来,在执行时也会困 难重重,因而又对特许人不利。那么选择在受许人所在地进行仲裁呢 其实,这也得视特许人是否常驻受许人所在地而定,不过,只要特许人是知名的连锁企业集 团,大都会在其受许人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这样一来,解决起争议来就方便多了。

11、第十一条是关于合同条款独立效力、通知、迟延付款等方面的约定。

12、第十二条是关于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约定。

13、第十三条是关于适用法律的约定。

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双方均为同一国籍,则适用该国的法律比较合适。对于不同国籍的当事人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既然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涉外特许经营的专门 规定,所适用的法律当然也就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选择了。

14、第十四条是关于受许人不得与他人另行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15、第十五条是关于在餐馆的经营过程中应当使用特许人所使用的语言进行交流的约定。特许经营中的许多具体经营活动诸如帐目往来、销售记录、培 训项目、经营状况报告、通知等等既有受许人的参与,也有特许人的参与。例如,特许人的母语为英语时,特许人可能不愿意为众多的受许人承担高额的翻译费用, 于是就会要求当受许人不能用英语进行交流时,应当自行承担翻译费用。

16、第十六条是关于受许人确认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未向受许人作任何陈述。

17、第十七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未曾向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提出过任何索赔主张。

18、第十八条是关于特许人与受许人对于各自的偶然损失(例如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损失、因餐馆的起哄、斗殴或抢劫而遭受的损失等)互不负责赔偿的约定。

一般来说,偶然损失无非就是发生在受许人的经营场所,而一旦受许人的经营场所发生偶然损失,例如火灾或人为的破坏,则会令消费者对经营场所产生恐惧感,但有时候特许人的品牌难免也会被人与经营场所发生的事件联系在一起来看待,因此对特许人也同样不利。

19、第十九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理解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20、第二十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不作其他牵涉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陈述的约定。

当然,特许经营合同并非千篇一律,以上合同内容简介只能用以参考。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只有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去详细考虑特许经营合同中应当明确的事项,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饭馆特许加盟合同推荐3

甲方:上海______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______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______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______(keaido)"和"______.______"注册商标,乙方以______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______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10000元)共计15000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______。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______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

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______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______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

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1万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1.5万元一并汇入甲方账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1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6.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 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50000元获得年终2%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100000元获得年终4%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饭馆特许加盟合同推荐4

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

加字第 号

甲方〈特许方〉:荆州*碧圣茗茶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加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拥有“碧圣”商标及所代理和“金荣”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碧圣”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碧圣”商标及所代理和“金荣”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荆州*碧圣茗茶”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加盟)需具备条件

1、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的“碧圣”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按甲方要求对加盟店以统一标准进行布置装修,共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装修费用自理;

3、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非甲方系列产品,如发现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 元。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乙方自理;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确认的“碧圣”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并允许用于本协议期限内,本区域加盟店的装修布置及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招牌费人民币 元,区域广告费人民币 元;

3、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名称,每年需向甲方支付名称使用费人民币 元,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2、3项合计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由乙方在签约后 日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在本协议自然终止后 日内,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乙方所支付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所拥有的“碧圣”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5、乙方开业所需商品,在付清货款后,由甲方负责提供,配货清单需甲乙双方在交验后签字盖章确认;

6、乙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所需商品,应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下月的月度订货计划书,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即按计划供货。货款、运费、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如发现货物与订货计划书不符,可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该货物;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8、由甲方提供的货物原则上不予调换,乙方认为确须调换,应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调换;

9、乙方有协助甲方打击假冒“碧圣”商标及其代理和“金荣”商品的义务;

10、合同签订后,乙方逾期交纳保证或名称使用费等费用,则应向甲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五、协议期限,继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长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可继签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继签协议,本协议自然终止;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碧圣”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内,甲方有权按市场需求和区域设立其他加盟商和总代理商,委托总代理商的供货、调货及服务行为视同为甲方行为;

2、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广告宣传资料不依据作为本合同的相关事项或条款补充,仅仅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3、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身份证号码:

日期:

饭馆特许加盟合同推荐5

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推荐进货渠道。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盖章)________签:(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饭馆特许加盟合同推荐6

本着平等互利的经营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加盟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立协议方

授权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被授权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第二条授权及经营约定

1.[经营期限]: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自 年 月 日至永久起建立合作关系。

2.[保证金]: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诚信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不须再交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甲乙双方并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十天内将该款无息退还给乙方。

3.[授权]: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例,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甲方承诺提供乙方稳定的服装货源,并且尽力拓展产品的种类与提高服务的质量。

第四条附则

1.此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的延续性: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合同的基础上,享有优先续签权。

3.本合同的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乙方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在合同期间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属。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饭馆特许加盟合同推荐7

特许加盟申请表

申请加盟地区:______省_____市(县/区)

申请人姓名:________先生/女士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是否注册公司:□是□否

公司性质:□合伙□私营经营范围:

□进商场:(商场名称:_______________)

开店形式计划开店数量:_____□开专卖店:□自有□租赁□寻找中

准备开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实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

您是否从事过零售业务:□是□否您是否经营过食品行业:□是□否

您是通过什么方式认识“公司”的

□广告□朋友介绍□商品专柜□其它

您计划投资的金额:_______您所要投入的资金保障:□自筹□股东型□借贷

您计划经营的加盟店域专柜在您所在城市位置如何客流怎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公司意见(总部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要求:

(1)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一定的商业背景和经商经验;

(3)熟悉当地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

(4)具有一定经济、投资实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品德;

(6)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较强的人际沟通,财务管理能力;(7)具有专注于餐饮事业的开拓精神和韧性;

(8)认同公司经营理念,服从总部管理,配合总部的市场运作。

签订公司合同必备资料:

(1)加盟方企业营业执照

(2)负责人身份证

(3)加盟所需费用支付凭证

(4)本加盟申请表

企业通告:

自签订加盟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任何经营行为应提交书面表格申请取消或更改授权。

凡签订加盟合同之日起十日之后;或发生了经营行为公司不再办理更改或者取消授权事宜。

申请流程

加盟费用

【适用区域】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各大中城市、地级市、县、镇

【加盟年限】加盟金一次性缴纳终身制加盟;权益金一年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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