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抵押合同经典1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三、保险责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四、责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五、赔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六、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
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
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
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 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继续生效。
十一、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平安*险公司旅游人身意外保险预约单(略)
旅行社抵押合同经典2
甲方: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车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用车方)
为了统一规范客运市场,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
一、 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提供_____座(空调)旅游客车_____辆,为接持旅游团队(机关单位职工)提供客运服务。
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路程(单程、往返),沿途司机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线路变更,须征得甲方调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 总计车费共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负责支付往返的路桥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以及司机的食宿。
三、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须具有:齐备合法的营运证照,购齐国家规定的固定税费和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
四、 乙方在甲方承载前交清本次租车费用,或签署协议当天交付甲方订金,出发当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车费,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的,请提前告知甲方准备,当天出具发票,发票另加_____%税点。
五、 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超员,运载货物,乙方必须爱护甲方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装载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程,并按规定上落客,否则甲方司机有权拒绝出车,由此造成的罚款、扣证等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 甲方在派出车辆前,需提前一至二天与乙方再次明确上车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将车号、 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乙方。
七、 乙方在交付租车定金后要求退车的,甲方按用车_____天前扣总车费的_____%,用车前_____至_____天扣总车费的_____%,用车前_____至_____天扣总车费的_____%,用车当天车费不退。
八、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权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九、 双方特别约定: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旅行社抵押合同经典3
旅行社分两种,一种是XXX,就是在大街上有门店收客的那种,他们有权利跟客人签合同有权力收客,但是没有接待的权利。另外一种是地接社,地接社一般是在旅游目的地当地接待的旅行社,他们是没有跟游客直接签合同的权利,只能做接待工作。说白了,XXX收到了客人交给地接社接待,地接社不能收直客,这是他们的游戏规则。旅行社抵押合同经典4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旅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经典5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主要约定事项
甲方同行人员
人数、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等,以及委托书(详见附1)
1.甲方参加旅游团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
2.行程及标准:旅行社团队行程计划表》(详见附2)
3.参加团队约定
如乙方因人数不足无法单独成团,甲方同意转由旅行社合并发团,乙方在团队出发前,将发团旅行社以及异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告知甲方。
第2条旅游者保险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其主要保险事项重点说明:注:甲方己详阅并明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保险范围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游的旅游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须有其监护人随行。
2.保险责任
旅游者在境内旅游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支出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①意外伤害保障(死亡、伤残最高赔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未成年人最高赔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
②意外医疗保障(医疗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
③丧葬保障(丧葬处理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
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医疗,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详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4.保险期间
国内旅游的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
被保险人自行中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自行脱团),其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经典6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旅游者、旅游团队)
乙方: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参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
2、甲方在报名时,应一次性交付全额款项。
3、如乙方取消团队计划(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
a:出发前6 4天,扣总团费的20%。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退房费、损失费等)。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的服务应达到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国内旅游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等国家与行业标准。
2、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3、为保证甲方的旅游安全,乙方应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团队报价中含此保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a、因故意或过失达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b、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负责条件
a、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b、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予以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预防性措施的;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赔偿请求;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上一级质监所要求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__包括:
桂林市中国旅行社参团须知;
行程安排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解释权同属国家旅游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盖 章:______ 盖 章: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_
旅行社抵押合同经典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外贸合同样本维修合同样本购房合同样本合资合同样本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_______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_______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_______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_______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_______(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_______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
甲方: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
旅行社抵押合同经典8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共同拓展旅游市场,挖掘潜在市场客源,促进景区与各旅行社之间的良好合作。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积极组织客源到景区参观游览,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推介乙方,将乙方纳入甲方给游客推介的旅游线路内进行推介。
2、甲方与游客签订旅游行业标准组团合同,须为每位游客办理旅行社责任险;在乙方危险路段及景点,甲方导游应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保护景区的环境卫生,并遵守景区游览秩序。
3、甲方组织客源到景区,导游须出具接团计划单,并加盖公章,以便乙方确认是否为甲方所组团队,否则,乙方不予打折优惠。同时导游须填写“景区登记单”,以作为年终核对旅行社送团人数的依据,否则所组团队人数不计入年度输送游客数量。
4、甲方所组团队须由导游或领队带队,导游和领队须持有效证件方可免票。车辆进入景区,经乙方同意司机方可免票。
5、甲方使用返券时,每张券限一人次。
二、乙方对甲方的奖励措施
1、乙方现行门票价格元/人次,
2、乙方给予甲方的优惠措施为:门票折优惠;。
3、实际购买门票人数6人以上成团,6人以下按全额购票。1.4米以下儿童免票,1.4米以上儿童购全票。索道、滑道6人以上成团。
4、凭景区门票可免费参观
5、年终根据“景区登记单”统计人数折合成门票进行奖励。
6、年终返票时按照景区门票元/张计算。
注:①持“年度返票”的组团人数不计入年度组团人数。
②已享受半价和其它优惠的人数不计入年度组团人数。
三、结算方式︰按折后价现金结算,一团一清。
四、兑票单核对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应在兑票单核对期间将其统计人数上报乙方,双方在_____年_____元_____月_____日之前核对完毕。没有上报统计人数的旅行社,乙方将以自己统计的人数为准,并作为甲方年送团人数。
五、返票办法:以“登记单”为兑票依据,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根据奖励办法,由乙方支付奖励门票。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
七、协议下载邮箱:邮箱密码:
八、双方须严格履行以上条款,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协议。
甲方:_____乙方:_____
代表签字:_____代表签字: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传真:_____传真: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经典9
旅游者:
出境组团__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二oo四年十一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 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__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__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__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__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_________ 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北京市__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8。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_________ 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5。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__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__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__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__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__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
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__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__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__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__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__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__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__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__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__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__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__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__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__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__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__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__行社投保__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__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 《__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5@p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b@2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__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__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 __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__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__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__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__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__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__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__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__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__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
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__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__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__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__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 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__行社承担。
(3)属 《__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__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__行社投保__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__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__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__行社违约,应当由__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__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__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__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__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__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__行社,并承担代b@2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__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b@2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__行社解约责任因__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__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b@2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b@2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__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__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
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 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 __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__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__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__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_____( 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元 (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_____元 (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 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__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__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__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__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__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__行社可以向受让__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__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__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__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__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__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
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__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__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__行社合并组团。
3、__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__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__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______ :______ :__行社(签章):______ :______ :
住所:住所: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文本编辑整理:出自泰安二手房
旅行社抵押合同经典10
合同编号:_______
旅游合同
(国内旅游)
本页为本合同乙方(组团社)的基本信息页:
乙方名称: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团队部:传真:_________
散客部:传真:_________
门市部:传真:_________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乙方开户银行和账号:组团社服务质量投诉电话:_________
台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椒江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13楼投诉电话:_________ 96118、0576_______5
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___ 0571_______9
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基本情况:参团人数为______人,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如系国内少数民族须特别注明):_________________ 见 。
2、乙方基本情况:温馨提示:为保证旅游安全,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病、癫痫病、精神病、糖尿病、法定传染病、贫血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等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加发生事故,应自行负责。
为完成本次旅游活动,旅行社委托以下地接社接待:
(1)_____段,接待社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2)_____段,接待社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1、合同报价以人成团为基准。
2、成行团号:(可在行前说明会或行程单上告知)。
3、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游,共
4、出发时间及地点:行程结束时间及地点:。
5、旅游价格:单价成人/人_2至12周岁)/人_人
特别约定:。以上总计团费为¥元。大写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服务费及费。
6、旅游费用的支付方法和时间: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1)一次性出团前付款;
(2)分期付款:预付款: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支付_____元 ;
尾款: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支付_____元 。
(3)团队结束后(7天内)付款;
7、住宿时如出现单人,由旅行社安排三人房,如安排不成功,单房差价由客人自行承担;
另外住宿差价的的解决办法(双方协商)为:。
8、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9、交通工具、食宿标准、游览景点、导游服务、自由活动时间及次数、购物安排(包括购物次数、停留时
间、购物场所名称)、旅游者自费游览项目及价格等服务标准详见《旅游行程单》,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单》安排游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2、甲方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4、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5、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四条甲方义务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2、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4、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在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健康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履行合法手续。
5、遵守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完成旅游服务。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乙方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6、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该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相关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权利
1、核实甲方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2、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3、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4、拒接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义务
1、向甲方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3、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单》,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
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险及其他保险。
4、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5、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甲方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6、应当向甲方提供5@p等消费凭证。
7、本合同性质属旅游委托合同,即甲方委托乙方安排旅游行程中所列各旅游项目,因此在旅游开始至旅游
结束止,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合法资格的旅游接待社、旅游车队、餐厅、宾馆、导游等完成接待工作。
第七条旅游费用
1、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交通客票费,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餐饮),游览费,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其他费用以双方核定以《旅游行程单》为实所含费用
2、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
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本条第1项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3、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八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约定由乙方代为办理外,其余均由甲方自行办理的。
甲方 应当保证
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旅游内容变更
1、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不可归责 乙方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
车航班晚点延误、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旅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团队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后对相应的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乙方作出有利 游客几十成行的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2、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按约支付旅游款的,每日以迟延支付旅游款0.3%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2)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
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损毁甲方证件或代办的手续
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
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涉及的部分旅游费用等。
(2)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
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
(3)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违约,应当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1、甲方解约责任
甲方出发前3日(含第3日)提出接触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
(1)出发前3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2)出发前2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0%;
(3)出发前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30%;
在旅游车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的,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
也未能中途加入的,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但最高额
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乙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甲方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除了向甲方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外,自行承担已发生的业务损失费,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3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2)出发前2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0%;
(3)出发前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30%;
(4)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0%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3、上述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
通工具的费用(含预定金)、酒店住宿费用(含预定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4、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机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由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第十二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除为旅游团队整体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不成团安排
1、报名参团人数未打到成行基准时,乙方应当提前3日(不含3日)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法解决: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2)乙方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或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
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甲方补足或由乙方退回。
2、乙方未提前3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第2项的约定承担解约责任。第十五条免责条款与第三方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基 第三方侵害不可归责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都赔偿责
任,但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汽车、地铁及景区的游览索道、观光
车、游艇等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甲方因自身过失,在乘坐上列交通工具时未系安全带、未坐稳等导致伤害发生的,或者在自
由活动期间发生伤害事故的,或者在选择带有危险性游乐项目时未注意风险防范而导致伤害发生的,处理原则同上。
4、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游客意外险告知
感谢您选择我公司组织的旅游团,在您付款之前,我公司将旅游保险事宜告知如下:
按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我公司承接的旅游团队均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这个险种主要承保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遭受人身伤亡所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非旅行社疏忽或过失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则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理赔范围内。
第十七条保险购买
1、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由甲方自愿购买,乙方已事先向甲方作出说明和
2、甲方在旅游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甲方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由保险公司承
3、如乙方出资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可减轻乙方的民事责任。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性质为旅游委托合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分则中“委托合同”章节规定。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3、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
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台州市旅游质检所投诉电话:_________ 0576_______2,台州市消费者投诉电话:_________ 96315,乙方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 0576
第十九条其他条约
1、除上述条款约定之外,甲方和乙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告知甲方应特别关注本合同第1条第2款及第15条的规定,甲方明白该条款涵盖的内容。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
充合同;本合同的 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以甲方实际支付首次付款(包括预付款、定金、订金等形式)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旅游服务,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但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旅游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第二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
第二十二条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邮编:318000
签约地址: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旅游行程单》
一:国内安全旅游告知事项
国内安全旅游告知事项
为了增强游客安全意识,普及旅游基本常识,保证游客天旅途的顺利及安全,本公司特制定国内安全旅游注意事项,请游客认真了解并切实遵守:
带好物品,准备心情,我们出发
一、基本注意事项
1、请游客务必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旅行用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并在胸前佩带好旅行团团章或旅
游帽,以便导游识别。
2、行程中,游客应服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
迟到,因迟到无法跟团旅行的后果自付;旅途中,游客如无故自行离团,发生任何问题自行负责。
3、行程中,游客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随身体携带一些必备的药品(如感冒、止泻药、晕车药等),根据
天气变化准备衣物及雨具。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
4、行程中或者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游客应根据自身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选择是否参加,
务必注意人身安全。
5、行程中,请游客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由 各景区旅游者众多,请游客
特别小心随身携带的物品,特别是女性的背包不要单肩单背,应斜背以策安全。
6、行程中,如遇自然界灾难等不可抗力发生,致使行程及活动有安全顾虑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
更行程及活动内容,请游客勿持异议,以策安全;因滞留期间发生的膳宿费等增加的旅游费用,请游客予以充分理解并自行承担。
7、黄金周或者其他旅游旺季时,由 国内、国际航班中加班机、包机的数量大增,极易引起航班的延误,
如遇这种情况,希望游客在候机厅耐心等待,密切注意航班的信息,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同时,航空公司因运力等因素有可能临时调整航班,如有此情况发生,本公司将对游客行程作出相应的调整,届时敬请配合和谅解。
8、旅行出发前,本公司会给每位游客发一份《旅游行程单》,其中有具体的行程安排和各地酒店的信息、
导游联系方法等。由 旅行活动中,有航空公司、酒店、汽车公司等单位的介入整个服务工作,难免在实际行程和安排上有可能会和《旅游行程单》上有所出入,本公司不会剥夺或者减少游客该享受的标准和待遇,也请旅客对 行程安排的调整予以配合和谅解。
9、游客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途经地区当地的民族、民俗习惯。
二、乘坐交通工具安全事项
1、游客乘坐的交通工具(包括飞机、轮船、火车、汽车、地铁及景区的游览索道、观光车、游艇等,下称
交通工具)在行驶的过程中,若遇到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导游的安排及指挥,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游客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2、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应系好安全带,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
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3、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
以防意外发生,不要向车窗外扔废(杂)物品,特别是硬质物品,以免伤害他人。
4、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请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若出现贵重物品遗失、被
盗,汽车公司概不负责,本公司也不承担责任。
5、游客乘坐飞机时,应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小孩应带户口本原件,满16岁未办理身份证的游客需持派
出所证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导游分发机票或者登机牌时,游客应注意机票或者登机牌上的姓名、往返时间、抵离目的地、航班号是否正确,如因游客原因或者机场出票系统故障造成游客不能登机,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规定,但应协助游客处理。
6、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托运行李以每人一件(20公斤)为限,若超过请
游客自付超重费;游客随身携带液体登机将被禁止,如坚持要带少量液体上机,则必须开瓶检查为避免安检麻烦,请游客将所带液体予以托运。
7、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飞行安全,扣好安全带,不带危险或者易燃品,不在飞机升降期间使用手提移
动电话等相关电子产品。
8、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时,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特别是乘坐快
艇游玩时,所有游客请抓紧扶手,年幼或者年长者请不要坐船头,以免发生不测。
享受沿途美景的时候,有我们在关心您的吃住行
三、住宿安全事项
1、抵达酒店后,游客必须听从导游安排;酒店食宿以两人一室、自由组合为原则,请游客互相礼让。使用
房间内卫生设备等;如出现单男单女,本公司将调换夫妻用房或者调整为三人房;随行的小孩12周岁以上才能占床,请游客谅解。
如果游客告别指定单人房间,请 出行前支付单人房差额并取得本公司的确认,经免出行后产生纠纷。
2、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
3、进入房间后,请及时了解房间内设备情况,如房门插销、浴室水龙头开关、电视及冰箱饮料等,如有不
能使用或者缺损的情况,请及时向导游反映,退房时请提前结清房间提供的饮料、食品、洗涤和长途电话费用。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
入房间要锁好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注意保管好收据;如随身携带,请注意保管,切勿离手,若出现被盗后果自负。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领队和导游并记下他们的手机号码,外出前到酒店总台领一张
饭店联系卡,如果游客迷路时,可按联系卡提示的电话、地址安全顺利返回酒店。
6、如游客选择消费酒店的配套健身娱乐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等),请务必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非本
公司安排的活动,本公司仅限 提醒告知义务。
7、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应镇定判断火情,主动实行自救;若
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顺墙爬行;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或者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四、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外出旅游,游客应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未剥皮水果,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
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
2、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
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3、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
4、为防止在旅途过程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五、游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景点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
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参与登山等活动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3、在水上(包括河江、湖海、水库)游览或者活动时,游客须注意乘船安全,应穿戴救生衣,不可单独前
往深水水域或者危险河道;选择水下游泳时,因携救生设备助游。
4、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千
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5、在景区参观游览时,请听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不要擅自离队,如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
到来或者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谨记导游提醒的各种注意事项以及景区的各种公告和警示牌;在拍摄照片时,游客不要专注 眼前的美景,而忽略了身边和脚下的危险。
六、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
2、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者还价。
3、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者取物。
4、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 付款购物,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5@p
5、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不要单独行动,
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6、在景区娱乐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
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祝您愉快出行,满意而归,期待下一次和您见面
七、团队互助和配合
1、游客参加团体旅游时请守时,请勿迟到,尊重大家的时间。
2、请游客在胸前挂团体识别证或戴上旅游帽,以利导游及团员相互辨识,增进友谊。
3、团体旅游应彼此忍让,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同享受旅游乐趣。
4、游客在旅行途中如有不顺心之处,请及时和全陪导游沟通,不要直接和当地导游及相关服务人员直接冲
突,本公司和全陪导游会与当地旅行社协商解决,游客也可以直接致电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八、温馨提醒
为保证旅游安全,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病、癫痫症、精神病、糖尿病、法定传染病、贫血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等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加发生事故,应自行负责。
九、免责条款与第三方责任条款
1、本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所负合同责任,但应
当及时通知游客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基 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 本公司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但本公司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非本公司原因,导致游客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汽车、地铁及景区的游览索道、观光车、
游艇等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协助游客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游客因自身过失,在乘坐上列交通工具时未系安全带、未坐稳等导致伤害发生的,或者在自由活动期间
发生伤害事故的,或者在选择带有危险性游乐项目时未注意风险防范而导致伤害发生的,处理原则同上。
4、因本公司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游客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结束语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搞好国内旅游安全是本公司与全体游客的共同心愿与责任。尊敬
的游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旅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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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国内旅游合同》及《国内安全旅游告知事项》中涉及的“温馨提醒”及“免责条款与第三方责
任条款”相关内容,你公司已提请我方注意并向我方作充分的说明,对此内容我方已知悉,并会传达我们单位全体参团人员,根据我目前实际的健康状况,我们适宜参加本次旅游。
游客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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