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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转让热门合同样书

转让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称、坐落、面积及界限范围。  1、原林地名称: 荒山名称:  2、原林权证号:  3、坐落:  4、共计面积:  5、界限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流转方式、期限  1、流转方式:以转让方式流转。  2、期限:转让期为: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转让费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转让费额: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付款期限: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并向乙方提供现有与林地及荒山有关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资料和证明。第三人对本转让地主张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向乙方转让林地、荒山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对转让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对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转让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地内:采石、取土、建窑等破坏行为,不给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  3、采伐林木应有计划依法进行,有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应当善意履行转让合同,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转让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按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有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2、发生不可抗拒力量的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原承包合同或丧失原承包合同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4、乙方不依照转让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的。  5、一方违约致使转让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的。  6、原林地承包合同期满,且乙方放弃续约的。 八、争议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商议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手续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原承包合同、转让合同同等有法律效力。  3、本转让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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