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处分无效。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应对房屋权利是否存在共有情况予以特别注意。由于房地产所有权采用记名登记制度,因此交易时房屋的所有权利人,均应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签字,买家应注意这些签字的真实性。除未成年的签字可以由父母代签外,其他代签行为代签人必须有合法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还应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当作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子产权仅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时,买家需要确认夫妻双方出售房屋的意愿是一致的。
拆迁评估报告的户主是根据你房产证上面记载的户主名来写的。房产证记载什么名字评估就按照什么名字出报告。假如因为买卖没有进行房屋更名,那么可以把买卖协议交给征收办(就是管你们那片征收的部门),让他们统一跟评估提出,评估才会进行更改。个人提出,评估是不受理的。户主没签字是指哪方面。评估勘察现场的时候不需要户主本人签字,可以是户主家的亲戚或者朋友、委托人进行签字。勘察现场时的签字只是为了做一个证明,证明评估进入你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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