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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19年6月份至2020年2月20

ask****903 广东-深圳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1.20 23:09:28 332人阅读

我从2019年6月份至2020年2月20日,用人单位与我未签劳动合同,现用种种理由拒付用人单位拖欠我的4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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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18条

是1月20号吧,可以主张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等。

2020-01-21 10:49:17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2581条

可以通过认劳动仲裁讨要12个月工资。具体来电咨询。

2020-01-21 13:5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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