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要交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债权债务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的规定,需要对投资经营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对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计算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征收方式不同计算方式也不同.具体看一下附件.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第十七条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清算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编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自然人投资者姓名 身份证证件号码 企业名称 企业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地址 行业类别 企业微机号 企业电话 企业银行帐号 预算级次 项目 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全部资产公允价值 2、清算费用 3、损失 4、负债 5、企业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 6、实缴资本 7、清算所得(1-2-3-4-5-6) 8、分配比例% 9、应纳税所得额(7×8)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0、适用税率% 11、速算扣除数 11、应纳个人所得税额(9×10-11) 纳税人盖章: 清算组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人签字: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投资者清算所得按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依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自然人投资者为不参与执行业务的有限合伙人的,清算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比例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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