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面借款,如果对方写保证书,说明欠款由一人承担,与另外一方没有关系,那另外一方要承担债务吗,可以免除债务吗
专业解答对于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而产生的债务,即使另一方不知情,通常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且债权人无法证明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识相关,那么无辜方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简单来说,债务是否共同,要看其用途和知情度。
专业解答这取决于相应的具体情形。首先,若该死亡者离世后留下的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还款。
专业解答离婚时,对于债务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借款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该借款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那么这笔债务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对方不需要承担。但是,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对方就需要承担这笔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是因为赌博等违法行为产生的,那么对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一方债务是否累及配偶,得分情况。如果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那就是共同债务,配偶得一起还。要是借款超过家庭需要,债权人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双方都同意借,那配偶就不用背这个债了。
专业解答夫妻一方借款时,是否需要共同还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这笔借款用于家庭共同利益,且双方都同意,那就是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偿还。比如买房、供孩子上学等。如果这笔借款是为了个人的赌博、奢侈消费等,而且没有经过配偶的同意,那就是个人债务,配偶没有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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