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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超市拿啦30多块钱的东西忘记付款

ask****854 黑龙江-哈尔滨 行政处罚咨询 2019.12.26 22:05:07 457人阅读

您好,我朋友在超市拿啦30多块钱的东西忘记付款啦,后来要求罚款1500元,没同意,后来因为说是老乡给罚500,我朋友没同意,后来说要找公司解决。公司说最好私下解决,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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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超市一次拿了570块钱的东西的,因金额未达到盗窃罪所要求的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应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但是,如果是三次以上盗窃价值570块钱的东西的,则构成盗窃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9-30 22:1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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