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其行为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都确认出走属于私奔,那男方无罪,因为在男女出走一事上,刑法上最类似的罪名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或拐骗儿童罪,但因女方已经满14周岁,故不符合拐骗儿童罪的客体要件,不能成立该罪。而拐卖女儿童罪要求有出卖的主观目的,所以在不能证明男孩有卖出女孩的目的的基础上,男孩是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的。
所以,如能证明二人确属私奔一起离家出走,男孩不构成任何犯罪行为,没有刑事责任。
再有就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真是想不出女方父母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在这类情况下,这个的结果应当只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是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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