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在网上论坛随意发泄,不计后果的发了一些帖子内容涉及面比较广,特别是涉及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结果造成了较严重的后果,对方报案了,之后我在论坛发了道歉信,没有当面给受害人道歉,结果公安局给我下了“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定论。我想问我应该赔偿他们多少损失?
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15-02-27 15:58:4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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