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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般来讲,继承人放弃继承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的表示,但是现实生活中,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还是较为常见的,往往有些人在表示放弃后,继承开始时又想参与遗产分割,这就涉及继承开始前的放弃遗产申明有无效力的问题了。针对这个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对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进行。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放弃的并非继承权,仅为继承期待权。继承期待权系因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继承资格,这种资格不能放弃,即使放弃也不发生效力。因此事先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第二种意见认为,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是否可通过协议明示放弃可能存在的遗产利益,法律没有作限制性规定。如果继承发生时,遗产与协议签订时相比并未发生变化。该行为属于附期限行为,因此,当被继承人死亡,该承诺便生效,而根据民法上的诚信原则,承诺一旦生效,不可以随意撤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承人是被迫或者被威胁而作的承诺,则可以撤销。
2019-11-16 09:5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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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首先,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最后,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一项权利,其本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行使,不受他人干涉,
因此,放弃继承权也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
2019-11-16 09:4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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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首先,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最后,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一项权利,其本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行使,不受他人干涉,因此,放弃继承权也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
2020-09-30 18:01: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