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保卡能异地看门诊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这次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
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已由政策制定和系统开发阶段正式转入落实政策、系统的部省对接和经办试运行的新阶段。由此可见,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了。
医保卡将全国通用:截至,我国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社部公开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提到要重点加强异地业务系统建设。
意见还提出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办理异地医保: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 “ 社会保障卡 ” 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 1至 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 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 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
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 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 、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 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需要提供:
1、住院发票
2、出院证(以上两样都要原件)
3、住院费用和用药清单(盖有住院医院公章,做大型检查要有报告单,不过大型检查一般为自费项目)
4、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
5、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证书
6、最好能提供住院医院的社保定点医院证明,因为定点与非定点医院在报销比例上有差别。证明如果由住院医院所在地的社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提供会更有说服力。
带上以上资料回户口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报销。
目前在户口所在地县以外的医院就医,报销比例非常低。四川低到20%,(非定点10%),还要先扣1000元门槛费和所有自费项目。
不用写申请或开证明。(除非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证书与户口簿上名字不符)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备注: 1、参合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就医的,可先就诊,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到县合管办补办转诊备案手续。2、就诊单位必须是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否则不予报销。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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