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别人应急的10万元钱,当时给我打了个欠条,说是一年后归还,结果他出了车祸给离世了,我就拿着欠条找他老婆说这事,她就不承认不承担这笔债务,我打算打官司解决,请问到法院打官司从开庭到结束得多长时间?
法院开庭之后知道结果的具体时间尚无定论但是,我国民诉法、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对案件的审理期限都作出了规定。
比如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一般的来说,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比如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从立案那天算起,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要在6 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要在3 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的案件是由多个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的,简易程序的案件是由一个法官独任审理的。
2019-11-05 07:47: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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