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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上个星期觉着不舒服,就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安排他在医院观察治疗。但是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因为医生的误诊导致病情加重了。想问一下医疗事故伤残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呢?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鉴定伤残等级才能确定。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然后去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拿着诊断病例和相关化验报告去你们当地指定的有资格的大医院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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