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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得人才从医院去世了,撞了人三年才死算是刑事责任吗

唐* 陕西-宝鸡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9.09.16 18:52:19 418人阅读

您好,我叔叔开车子外出的时候,我叔叔开车子撞得人当时成为了植物人,三年时间过去了之后,我叔叔撞得人才才从医院去世了,撞了人三年才死算是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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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司机承担的责任是多少,如果在此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的,只需要按照民事赔偿进行赔偿。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019-09-16 18:5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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