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旅社营业中,带旅客看房间,说好30元钱,旅客看完房间不同意,那个女人就打了旅客一巴掌,造成了旅客轻伤乙级,派出所以强迫交易罪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请问强迫交易罪加故意伤害罪怎处罚?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