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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房子被一房多卖了,一房多卖陷阱怎么预防啊?

王** 江苏-徐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8.31 08:39:44 601人阅读

我朋友的房子已经合同都签署好了,但是最近准备入住的时候发现他自己的房子同时卖给多个人了,他就不知道怎么处理了,就想要知道一房多卖陷阱怎么预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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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2019-08-31 08:5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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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意向金,但没有马上办理过户手续,结果因为房价上涨快,房东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别人。购房者邵某就经历了这样的懊恼事,一怒之下将房东告上法庭。然而,由于未及时向法院申请对该套房产进行财产保全,最后官司是赢了,房子仍没买到。

2019-08-31 08:4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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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部分不法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又将同一商品房出卖,导致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取得房屋,俗称为“一房多卖”。  “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
第三人。

2020-09-15 20:0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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