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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在原址上根本没有土地建造安置房,6年过去了,政府对我不闻不问,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181****670 安徽-蚌埠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8.25 06:32:58 494人阅读

2013年我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约定书在拆迁原址上就地还原安置房,结果拆迁协议签订完后,政府就把拆迁的土地卖给了开发商建商品房,导致在原址上根本没有土地建造安置房,6年过去了,政府对我不闻不问,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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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以上就是取保候审6年过去了现在还会被判刑吗的相关解答。

2019-08-25 06:45: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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