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邻居他丈夫去年因为故意伤害罪把人打伤后让起诉了,因为积极赔偿没有判刑,我想要帮忙给问一下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责任会不会查到案底呢?
免于刑事处罚的刑事案件情况,那么对于这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要存留案底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不予刑事处罚并非是因为认定刑事犯罪事实错误,只是因为其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也就是说其刑事犯罪的事实是存在的,是真实的,既然犯罪事实是真实的,当然是要存留刑事案件案底了,免于刑事处罚,只是免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刑罚而不是免除其刑事犯罪事实,我国法律规定,只要一旦构成刑事犯罪,都是由案底的。
2019-08-20 19:30:07 回复对于哪些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我国法律是由严格、明确的规定的,这个具体分法定和酌定两种情形,首先就是对于哪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当然就不用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很多行政处罚和刑事犯罪的界限,也就是大家说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还有就是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案件,我国法律对追诉期限是由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一个人犯罪了,如果有可能判处五年以下,经过五年后才发现,这就过了追诉时效了,就不能再处理了,如果需要判十年以下,经过十年后也不追究了,如果需要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经过二十年后那就不能再追究了,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当然这里不包含你的案件正在侦察呢你跑了。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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