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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就往我家渗水,找楼上家她说修过了,现在这几天渗水更多了,水管那一块都是黑色一大片了,怎么办?

ask****384 山西-太原 其他咨询 2019.08.14 16:02:10 436人阅读

我家住3层,去年上水全楼的都改成在一起的表,楼上就往我家渗水,找楼上家她说修过了,现在这几天渗水更多了,水管那一块都是黑色一大片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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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平等合法的精神,正确处置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导致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裁判,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花费可向法院提议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导致的渗渗水,都是楼上职责,楼上有职责维修到不再渗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

2019-08-14 16:15:10 回复

楼上住户漏水,物业有责任管吗视情况而定。首先查明漏水原因:
1.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则责任不在物业。
2.如果是楼上业主造成的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则责任人为其他业主。
3.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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