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的家里的一位老人前不久的时候因为生病住院了,他就意识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就写了一份遗嘱,但是现在正在给她的孩子呢,一般情况下那个遗嘱属于个人隐私吗?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019-07-25 11:55:11 回复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书面遗嘱可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那么书面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呢?
一、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如果受胁迫、欺骗所写的遗嘱,那不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是无效的。
2、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
3、须由遗嘱人签名,再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2、见证人之一代书;
3、要注明代书遗嘱的年、月、日;
4、要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以及遗嘱人的签名。同时,我国《继承法》对是否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也有明确的规定。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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