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小区邻居租房子,了解一下有关在查封前租赁房屋,后来拍卖了,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请问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对抗法院查封吗?具体有什么规定?
适用。
只要租赁合同被执行的法院认可。
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以上即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各法律条文中的具体体现,但是本案是否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呢?从民法理论上说,“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1.就同一标的物上存有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均有效成立。如果无效的,就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处置。
2.租赁合同履约在先,亦即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后又将租赁物所有权移转于他人,若出租人在出租租赁物之前已将此物所有权移转就不发生“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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