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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自己留了一份遗嘱,遗嘱胎儿预留份制度的吗?

尹* 山西-运城 遗产继承咨询 2019.07.16 03:31:18 470人阅读

我亲戚前不久的时候生病住院了,但是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现在就成天的在忙遗嘱呢,他还有一个婴儿呢,一般情况下遗嘱胎儿预留份制度有哪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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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胎儿预留份以及该预留份的分配进行了规定,有人认为法律已经对胎儿预留份如何处理进行了规定,故被继承人对胎儿的预留份额是没有处置权的。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预留份额的遗产由胎儿继承,被继承人在此情况下是无处分权的,这点没有争议;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该胎儿预留份是否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笔者不这样认为,因为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预留份额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在不侵犯别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识支配该部分遗产。

2019-07-16 03:4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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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正后的遗嘱可以更改吗,可以参考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可见,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遗嘱人也可以进行修改或者撤销,不过应按法定的规则进行。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2020-09-15 15:2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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