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是以帮工人与被帮工人的雇佣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由于志愿者的义务工作性质,志愿者与受益人之间并没有形成雇佣关系,所以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受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志愿者可以向对他造成人身损害的第三人主张赔偿,如果第三人不能确定或无赔偿能力的,可以要求被帮的受益人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2款规定,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给予适当补偿。
买下的户口本来就是假冒的,所以不能使用是正常的。买下的户口通过全国人口数据库不能查看,所以本来也就是废品无用,即使在本地区解决业务也不能识别和认可。所以只需按照正常的解决手续解决即可:
一、解决要求本市居民因种种原由遗失居民户口簿或再次解决新户口的。
二、所需证明手续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议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由不能本人解决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解决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手续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解决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议补领申请。
(二)经准许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楼主,要你们家的户主也就是你老爸去办的,你是不能办的。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世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不能。
如果考生在某个批次中确定被前面某个志愿录取了,那该考生本批次的投档就结束了,就不会再看本批次后面的志愿了。所以被第一志愿录取了,考生的档案就被第一志愿的学校提走了,就不可能再向后面志愿包括第二志愿投档,后面的学校就不可能再提到你的档案,当然也就不可能被后面学校录取。
第一志愿及其平行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启动第二志愿才有可能被第二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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