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泾县琴溪镇马安村人,在泾县城区工作,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只要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都可以申请租用。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投资或补贴的新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以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成套公租房,参照以上控制标准,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户型:公租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2020-12-05 09:42:06 回复
只要能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1.申请公共租赁房应满足的基本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当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可能还存在其他条件,申请时请依据当地的政策办理。
2.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无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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