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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跟转让固定资产的区别,转让股权,是不是也是也包含了固定资产?

雒** 陕西-宝鸡 公司变更咨询 2014.06.09 16:44:14 51778人阅读

你好,刘晓恩律师
现在要卖公司(有固定资产),那个股权跟固定资产的价值怎么确定的?
转让股权跟转让固定资产的区别?
转让股权,是不是也是也包含了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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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宝鸡 咨询解答:439条


1、一般股东股权转让与公司固定资产无关。因为它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影响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股权转让不发生法人财产权改变。
2、但是瑕疵股权的转让与固定资产有直接关系。如股东可以非法定货币例如实物(固定资产)出资入股,以实缴或认缴出资份额取得股权,但未在约定期限内未予交付该实物,或交付的非本人所有实物,或已经交付但未办理产权变更转移手续,公司以其股权注册登记,该股权成为瑕疵股权,瑕疵股权的转让必然受到限制,显然,其它的转让必然与其固定资产有了直接关系,包括股东身份的认定都成问题。同时,当公司被解散、破产、兼并等清算时,必然涉及到固定资产的评估,折价,股权的最终权益取得同样受此影响。
3、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瑕疵股权转让后原始股东、受让股东、公司及债权人间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规定:(1)瑕疵股权出资人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非善意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2)瑕疵股权出资人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责任,非善意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3)受

2014-06-12 08:5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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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不等于。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
一、转让的客体不同。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
二、来源不同。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是股权,资产转让所让渡的是资产。就资产而言,与其说是一个法律概念,不如说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机器设备、现金、土地使用权等。就一个公司或者企业而言,资产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股东出资形成的公司资本,二是企业经营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他是一个整体的概念。而股权只存在于公司中,非公司制企业不存在股权。
三、交易的主体不同。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因为股东在投资设立公司时就已经把财产所有权交付给公司,以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获得股权。公司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一个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它与公司的股东是平等关系。
三、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同。一旦转让活动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一项交易被认定为资产转让还是股权转让,对于公司或者个人来说利益攸关。尤其是一些巨额的交易,营业税可能高达几百万元之巨。因此,资产转让不能等同于股权转让,必须明确转让性质。而在工商部门也只可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四、获得的权利不同。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即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收购企业对向被收购企业已收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存货等可直接或派人组织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所经营的资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五、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或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如采购风险、销售风险、资产储备风险、运输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纳税风险等等。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也远远不如实施资产收购的企业。
六、在利益分配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被收购企业经营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权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管理,除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比例并出任董事长外,一般均是被动地接受经营成果的分配。
七、会计核算运用的科目不同。对于资产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资产都应按资产收购清单中的交易资产名称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应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等。而股权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股权一律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股票转让和资产转让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两个的区别有很多,主要可以成为转让的客体,相应的来源,交易的主体,和一些税费风险等进行考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2020-12-16 21:39:40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2419条

先得评估资产,后,才能确定股权。股权转让,是权利的转让,资产并不减少;而转让固定资产,是资产的减少。那不一定,股权只是股东占有公司的份额。

2014-06-09 22:42:39 回复
地区:广西-桂林 咨询解答:1553条

股东权益就是对公司利益的分配,而公司的利益则包括营业利益、现金流、债务、公司固定资产等。如果该公司还是正常运转的,那么股权转让就比较单纯;如果涉及到公司停止营业,股东利益分配就会牵扯到固定资产问题。

2014-06-09 16:5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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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包含了固定资产

2014-06-10 08:23:50 回复

1.股东所持股权可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股权与固定资产不是同一概念,一般不会随之转让。
2.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首先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对于股权转让包含什么类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有哪些类型呢?按照不同的区分标准,可以将股权转让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等等,下面是对股权转让的类型的详细介绍,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能对股权转让有进一步的认识。
股权转让的类型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4、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但同时还应注意到,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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