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平顶山法律咨询 > 平顶山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厂房租赁合同无偿是怎样的 我应怎么写的 才能维护权益的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1342603714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厂房租赁合同无偿是怎样的 我应怎么写的 才能维护权益的

钟** 河南-平顶山 房屋租赁咨询 2019.04.28 10:41:26 494人阅读

您好,我最近有个厂房想出租的,由于对方我不认识的,我想立个协议的,这样可以维护权利的,对于厂房租赁合同无偿是怎样的,还有哪些相关的规定的,请您给予解答的,谢谢

其他人都在看:
平顶山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平顶山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对出租方主要应了解内容:
  
① 租赁场所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厂房是否有合法的产权证件?是否属于共有产权?是否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是否属于违规建筑等。
  
②租赁物基本情况,如:租赁场所的位置、租赁场所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租赁场所功能、租赁场所设施设备等。
  
2、对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有:
  
①法律地位;
②经营范围;
③社会信誉;
④ 财务情况;
⑤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
  上述内容是双方基本情况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二) 租赁合同之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条款
  
1、租金
  
(1)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实行按季支付制。
  
(2)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季的几月几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二) 相关日常费用
  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租赁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
  (三) 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及租赁场所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出租方应负责租赁场所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 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方自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四) 租赁合同之拆迁补偿归属条款
  当前由于规划原因导致的拆迁经常发生,租赁合同中应对拆迁中相关补偿费进行详细约定,如一次性经营补助、搬迁补助等。
  (五)租赁合同之押金条款
  在厂房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六)其他事项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用途、租赁期限、免租期装修期、转租、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2019-04-28 10:44:26 回复
咨询我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____ ,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 , 结构________________。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 个月,自 _____月______ 日起,至 ____月 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 年 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年租金为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___%-___%。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____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__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9-04-28 10:42:2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纠纷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房产纠纷律师#

  承租人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发现承租房屋被他人占用,就意味着出租人不能依约交付标的物——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的最便捷的手段。但是,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承担除继续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坚持要求出租人交付房屋,那么承租人可以行使代位权,该项权利也是承租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佳手段。  所谓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可见,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13条的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具体到上述问题,承租人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发现承租房屋被他人占用且已到期,但占用人拒绝搬迁的,损害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致使承租人无法按照租赁合同使用房屋,而且出租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也造成了损害,故上述之情形符合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因此,承租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出代位权诉讼,要求被告(占用人)搬出占用的房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私建厂房,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补偿权益

    专业解答第一,在面对强拆时,尽可能不要选择使用武力解决问题,第二,多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在面临拆迁时,被拆迁人一定要尽可能了解当地政府征收拆迁政策和相关文件,比如拆迁原因、补偿标准等,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2024.08.08 1392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