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于1997年过世,留下一套私房(户主是亡父)。 母亲健在,现有部分子女户口在该私房名下。由于该套私房要动迁,有户口的子女能分到房子,另外部分没户口的子女也想要分房子,是否能分到和拥有户口的子女相同的房子?
拆迁私有房屋的补偿安置,主要补偿对象包括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和同住人。按照你讲的情况,你父亲过世后改房产先发生继承,各个子女都不同份额的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房屋拆迁时可以获得相应的份额。是否有户口只与是否是同住人有关,同住人要求不但要有户口而且要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同时居住困难。所以按照你的讲法,作为所有人所有子女都可以不同份额的享受拆迁安置所得。
2007-05-14 09:11:0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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