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堂哥和人打架了,失手直接把人杀害了,后来不敢回家,直接就跑到了外地,目前正在被通缉,所以还没有判刑,打架失手致人死亡,激情杀人故意杀人罪辩护词样本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被告人张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多次会见了当事人,在深入了解案情、详细查阅案卷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首先,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已经自行认罪,且态度诚恳,辩护人对张某某职务侵占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但是,对认定的数额有异议,我们认为,张某某等人侵占的为不良品,不良品如何处理、其价值如何确定,我们都不得而知。同时,张某某的犯案金额远没有这么巨大,因此,我们不认可控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
其次,被告人张某某有如下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被告人张某某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
被告人张某某一向表现良好,先前无违法犯罪前科,同时张某某是一个社会责任感极强的人,富有爱心,在1998年至2002年间,张某某曾三次无偿献血、一次无偿捐献血小板。如今,因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经济压力大,一时没有抵挡金钱的诱惑而迷失方向、误入歧途。
在本案中,张某某的经济压力过大,是他此次犯罪的最重要的原因。他上有年迈多病的父母,下有年幼的孩子。而家庭里经济来源却少之又少。加之父母常年卧病在床,花销巨大。张某某的父亲罹患肺癌,已经多次入院,如今,张某某锒铛入狱,其父焦虑之下,旧病复发,但由于无钱医治,只能坐视病情恶化而毫无他法。今天张某某在这里开庭接受审判,本应卧床休息的老父亲仍坚持来到现场,他一方面希望儿子能洗心革面,痛改前非,老人家更希望,法庭能对张某某从轻发落,给这个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给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一线生机。
二、被告人张某某认罪态度很好,具有坦白情节。
归案后,被告人如实地提供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深刻,决心认罪服法,重新做人。从派出所的讯问笔录来看,张某某在接受询问时,主动坦白交待了自己犯罪事实。 从案发以来的所有笔录来看,前后一致,从被公安机关第一次询问以来,其自始至终都如实地供述自已的罪行,具有坦白的情节。
三、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从整个案件的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从被告人的口供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也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很好。
故意杀人罪辩护词审判长、陪审员:律师事务所接爱烟台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指派我担任故意杀人一案的辩护人,本人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以及参加刚才的法庭调查、质证,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不持有异议,现仅就本案被告人犯罪的成因与动机、心理状况以及量刑等方面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在故意杀人罪中,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侦查机关的《讯问笔录》证明:被告人在2006年10月29日被警方抓获后,当日即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且几次讯问前后供述连贯,能相互印证,从而使得案件的侦破和审理始终处在一个主动的环境中。同时,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平日生活中表现一贯尚好,未有前科劣迹,建议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二、被告人的犯罪的动机与成因
三、根据我国的刑事司法精神和死刑政策,国家目前在大力控制死刑,提倡减少死刑数量。同时《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客观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的犯罪分子。被告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长期怨恨的积累,导致心理发生了严重扭曲和变态,并最终酿成了一场悲剧,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错误,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告人为泄一己之私愤,逞一时之快意,给两位被害人的家庭造成了莫大的伤害,同时也害了自己,累及自己的父母、儿女和亲人,这都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然而,在谴责被告人的同时,也应当给予一定的理解,毕竟前有因、后有果,被告人在得知被害人结婚后,并没有立即加害,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仇恨越积越深,才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可以推论,被告人一直在遭受巨大的精神折磨,并最终导致心灵的崩溃和理性的丧失。另外,被告人的暴力行为仅针对个体,对社会群体没有敌意,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虽然其行为后果严重,但不属于主观恶性极大。辩护人:。
专业解答故意伤害罪激情杀人的辩护词要写上案件的当事人和委托律师的真实身份信息、故意伤害的整个案件经过、辩护的理由、辩护的时间等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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