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舅舅他前几天受伤了,我舅舅他是在出差的时候发生了一些意外才受伤的,但是我舅舅他隐瞒了门诊病例,他现在很担心,所以她想咨询一下。隐瞒门诊病历算骗保吗
真的不算骗保。因为是社会保险保障,就是针对整个社会人群的保险,专门替老百姓排忧解难的,为了整个社会的安宁,国家提倡人人参保,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投保商业保险,隐瞒不告知,在商业保险范围内,是属于骗保,因为有如实告知,已经有病,隐瞒实情不告知业务员,即使投了保。想做手术时,报案后,保险公司调查出来有医院的病历记录,(电脑全国联网)就不理赔,甚至连保费也不会退。
2019-04-01 18:03:05 回复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2019-04-01 17:50:05 回复病历原件丢失,确实无法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当时(第一次鉴定时)提交的是住院病历的话,或许还有机会挽救。楼主可以自己到工伤入住院治疗的医院的医政管理部门(医务科或者医政科),凭着自己的身份证,查阅并复印自己的住院病历(尽可能地全面复印),并要求医院的医政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红色印章),其效力等同于病历原件。劳动工伤鉴定部门应当予以认可(如果不认可的话,可以打行政诉讼官司的)。当然,复印(住院)病历,医院是要收费的(一般都收取复印费)。如果是门诊病历,丢失了原件,就无法解决了。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医院的住院病历是要存档的,并且,患者本人可以要求医院提供复制件(法定权利)的。具体规定不赘述。能解决问题就好
2020-12-17 14:21:2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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