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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哪些的,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许** 四川-攀枝花 诉讼管辖咨询 2019.03.31 14:54:34 544人阅读

我和别人的案子在法院审理,现在遇到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理了,牵涉到管辖权问题,问一下律师移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哪些的,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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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二、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
三、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
四、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五、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
六、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

2019-03-31 14:5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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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管辖权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二、管辖权转移的条件
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
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
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但刑事诉讼为了保证被告人的权利,规定只能向上转移管辖权,而不得向下级人民法院转移。如检察院认为某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不会判处无期或死刑的,不得再退回基层人民法院。

2019-03-31 14:5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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