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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中的补充侦查是咋样的,补充侦查是好事吗?

王* 四川-甘孜 刑事诉讼咨询 2019.03.26 10:58:34 422人阅读

我朋友是做公司的,但是现在他的公司遇到经济危机了,资金周转不过来了,就给在朋友的怂恿下偷税去了,但是因为这个被发现起诉了,对于审查起诉中的补充侦查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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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2019-03-26 11:0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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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其他。

2019-03-26 11:0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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