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因为买房,向银行贷了点款,前段时间因为家里事多,我没有按时还款,现在银行不仅要违约金,还要利息,不知道这样合法不,货款违约金能再计算利息吗?
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性质和作用都不同,两者的适用也不存在矛盾冲突。借贷双方事先没有约定,事后借款方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出借方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借贷双方事先约定单独适用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的,出借方可按约定向借款方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借贷双方即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出借方可同时就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进行主张,只要两者之和不超过总计超过年利率24%即可。
2019-03-19 17:56:14 回复专业解答没关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可以考虑帮你稍微调降下。所以咱们借条里的违约金到底应该是个啥样儿,这就得看你们当时签的那份借款合同里面咋说的。只要合同里有说清楚违约金大概多少钱,或者该怎么算出来,那就按着那个来。但万一合同里没说清,或者说得模棱两可,那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得根据你实际损失的大小和你合同履行的情况来决定违约金的金额。
专业解答欠条上写着的那个违约金每个月息是有个规矩的。通常来讲,咱们国家法律保护的民间借款的上限,就是签合同的那时候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要是超出去这个范围的利息,那官司打到最后,很可能就不算数了。所以,欠条里说的那个违约金每个月息不能太高,得在正规范围之内。具体能多高,这个规矩得随着LPR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专业解答而且违约金什么的也没写的话,那你可以参照普通老百姓之间借钱收利息时用到的规则。要是借条里只提过要付违约金,利息就根本没提到,那你交完违约金以后就别想再索取利息了,除非你还看出别的什么约定或者法律上有这方面的硬性规定。
专业解答依据中国现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明文规定,在借贷纠纷中,如借款合同未作出关于利息约定的具体阐述,则应被视为无息贷款。因此,在书写借据时,可以省略有关利息及违约金的条款。然而,若借款合同中对支付利息的事宜表述含糊不清,且各方当事人无法就此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利息的计算标准便需参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与确定。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可在合同中自由设定违约金,这是由于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的金钱赔偿。违约金具备双重属性,既作为补偿性质存在,也具有惩戒功能,用以弥补违约行为所引发的经济损失及对违约行为的惩戒。若欠条中已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则该项金额即可视为对违约行为的一种补偿与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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