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怀化法律咨询 > 怀化交通事故处理法律咨询 > 撞人还垫付医药费,人伤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撞人还垫付医药费,人伤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李** 湖南-怀化 交通事故处理咨询 2019.03.18 20:23:36 2627人阅读

我男朋友开车水平不行,在路口给出现交通事故了,把一个人给撞了,有人把他送去医院了,幸好没有出什么事情,还垫付医药费了,人伤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怀化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怀化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催要医药费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
二、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三、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救助资金申请
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驾驶人可能为了逃避责任逃逸、或者是其机动车并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交强险的、又或者是受害人伤情严重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根据救助基金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
四、受害人一方可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
交通事故受害人如果因为支付医疗费困难,而机动车一方不同意垫付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对于机动车方来说,如果是运营车辆,一旦法院对其实行查封或扣押,也将造成机动车方的损失。所以,机动车方为了避免车辆被查封或扣押,一般情况下会作出妥协和让步,同意垫付受害人的医药费。

2019-03-18 20:35:36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9-03-18 20:24:36 回复

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当事哪一方进行垫付,不过作为当事人,出于人道主义或者义务来说,最好还是先行垫付其中的一部分医疗费用。比如说,你方是车方,对方是行人的,而且你方车应有交强险吧,如果你方承担个次要责任的话,那么按规定交强险应有至少一万元的医疗费用是要赔付给第三方(即伤者方),以后凭医疗发票是可以报保险的,那么你方可以垫付一万元,保证没有什么损失。但如果伤者伤势比较严重,所产生的医疗费超出一万元以上的,那么在事故认定出来前,那就要根据你的经济能力来衡量并以救人为上的原则进行垫付了。你方如果垫付了医疗费用,那么你方应该保管好医疗押金条,在为伤者在以后办理出院手续时要向对方摄取正规的医疗发票及相关的病历及诊断,以作以后的理赔之用。

可以先行垫付医药费,但是法律没有硬性的要求必须要垫付医药费。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只要是保险相对比较齐全的时候,都可以找保险公司去处理,这样也不违反任何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交通新法规
13232人阅读

交通工具的普遍使用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同时也会有一些负面的影响,比如说交通事故、交通拥堵,这就需要大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有关内容,那么最新交通法规实施时间是多久,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内容有哪些呢?

交通事故处罚
13499人阅读

交通事故的案件每天都在发生,那么关于交通事故处罚都有哪些内容呢,交通事故处罚条例内容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处罚规定有哪些呢,交通事故顶包怎么处罚?以及交通事故处罚决定书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报告
47031人阅读

街道上每天行驶着大量的汽车、货车等车辆,时常会发生交通事故,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报告的有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报告怎么写,交通事故报告书内容有哪些,交通事故报告要多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9533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有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有哪些,以及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5919人阅读

在一些人口集中城市,都会出现早晚高峰的情况,难免有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期限有哪些,以及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让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