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哈尔滨法律咨询 > 哈尔滨取保候审法律咨询 > 我朋友帮助他人毁灭证据被抓请问毁灭证据罪可以取保吗?

我朋友帮助他人毁灭证据被抓请问毁灭证据罪可以取保吗?

张* 黑龙江-哈尔滨 取保候审咨询 2019.03.07 18:08:03 6584人阅读

我有个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他人毁灭证据被公安人员抓获拘留了,现在想问一下毁灭证据罪可以取保吗?请相关人员为我解答一下。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哈尔滨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确实是在没有意识情况下过失毁灭的,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如果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者犯罪情节严重轻微,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2019-03-07 18:09:0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
2)帮助的对象不同。本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
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本罪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2020-10-26 23:59:3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包庇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的区别有哪些 首先,两者包庇的对象不完全相同。前者仅指“犯罪的人”;后者则为“当事人”,既包括刑事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被害人、也包括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范围更宽; 第二,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前者表现为犯罪人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逸或者作假证明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实施包庇罪的行为人一般系在公安司法机关未侦破案件、未发现、未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下,向公安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扰乱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可能导致错失案件的侦破时机,扰乱侦查方向,影响证据的收集,可能使犯罪分子,继续危害社会,无辜者遭受不白之冤,社会危害程度与仅仅针对证据实施的毁灭、伪造行为更为严重,因此刑法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如果行为人同样是采取帮助当事人(被告人)毁灭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区分两罪的关键,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即如果行为人帮助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并且作假证明包庇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则构成包庇罪;如果行为人以毁灭、伪造证据方式帮助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情节严重的,但没有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则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客观行为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且情节严重。所谓毁灭证据是指使证据完全消灭或者完全丧失证据的作用。如烧毁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物证,清除犯罪现场的痕迹等。所谓伪造证据是指制造虚假的证据,如制造虚假的书证、物证或者视听资料等。 现行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包庇罪,客观行为表现为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人。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人,主要是通过伪造、变造证据、隐藏证据、毁灭证据的方式。包括制造虚假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伪造犯罪现场等。 可见,包庇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相同,在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也存在着相互包容、交叉的关系。但是,两者的区别也很明显。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既可以是在诉讼中,有时也可以是在诉讼前。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现在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所谓伪造,是指编造、制定实际根本不存在的证据或者将现存证据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以违背事实真相。
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渭情节严重,则主要是指动机卑劣的:多次进行帮助的;帮助重大案件的当事人的;因其帮助行为导致诉讼活动无法进行、中止的;造成错案的;影响恶劣的;等等。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取保候审的期限
32466人阅读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有哪些,以及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取保候审规定
124697人阅读

我国法律规定,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后,是必须要遵守相关的规定的,否则公安机关有权取消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下面就由律图网站的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取保候审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62144人阅读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就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果没钱缴纳保证金,就必须要提供保证人,那么大家知道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有哪些吗?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为大家解答。

取保候审时间
69256人阅读

犯罪嫌疑人在被关押时,家属都希望可以对其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却不知道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多久,这也就是取保候审时间的问题,那么大家对取保候审时间了解多少呢?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详细解答。

取保候审保证书
72539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家属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时,是需要向公安机关递交一份取保候审保证书的,那么大家知道取保候审保证书该怎么写吗?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取保候审保证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