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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盈利被抓了,涉嫌非法经营的取保候审如何?

张* 江西-吉安 经营管理咨询 2019.02.03 20:37:07 1475人阅读

我发小涉嫌了非法经营了,还没办理完证件就开始营业了,现在已经被抓了, 还要办取保的,对于涉嫌非法经营的取保候审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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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取保候审,就说明没结束。一般会走程序,但一般会判决缓刑。
二、如果是判刑,那么是法院的事情,派出所不一定说了算。
三、当然,警察也可能在侦查阶段就结案了,不报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情节不重,或者证据不足的话,这也是公安的权力。

2019-02-03 20:4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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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也就是在法院宣判以前,对于不需要逮捕、羁押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收取保证金,令其提供保证人,不再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措施。但嫌疑人必须服从相关规定,按时出庭。
最后判多重还是法院决定的,不过取保候审的案件一般都不会太重,因为刑法规定取保候审只适用于判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或者虽然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采用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危险的案件。

2019-02-03 20:3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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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怎么办理可以参照下列内容:
1、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需要向公安、检察院、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2020-10-26 13:24:4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公司的经营有合法手续,就不属于非法经营。不是合法渠道搞的所谓“合法手续”,不能算是合法手续。  
其次,按刑法规定,公司非法经营,属于单位犯罪,应追究公司(单位)、公司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在此案中,公司非法经营不会只抓了员工,公司和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没有事”。目前有多种可能,或许直接责任人员被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可对老板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或许案件正在侦查中,老板暂时还没有被立案等。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不是以罪名划分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刑事犯罪,都可以取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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