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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由哪个机关考察呢?缓刑的特点是怎样的呢?

董* 广东-肇庆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11.03 17:56:37 1485人阅读

我的一个堂妹,因为一时马虎大意违反了法律,被法院判处了缓刑。请问缓刑考验期由哪个机关考察呢?缓刑的特点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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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缓刑人员居住地的公安局。
缓刑具有以下特点:
  
1、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2、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执行具体刑罚。
  
3、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2018-11-03 18:0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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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的考察机关是公安机关,但此时往往也会要求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下一步处理。

2018-11-03 17:57: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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