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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了,请问财产母亲和儿子怎么分配的?

顾**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财产分割咨询 2018.10.31 23:56:14 2471人阅读

你好,我的丈夫因为意外的交通事故去世了,没有留下任何一遗嘱的,现在他有一家公司跟两套房子,我想请问下您关于财产母亲和儿子怎么分配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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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遗产继承的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你,你丈夫的父母,孩子都有继承权的。并且你们三个一般要求是均等分配,如果你们协商好了是可以不均等的,视你们家的具体情况而定,你与你丈夫共同生活是可以多分一点的。
还有不懂的可以继续问我,希望你能够早日走出来,节哀顺变,接下来的生活更重要。

2018-10-31 23:5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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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亲去世母亲还在的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 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父亲的个人财产,对于父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母亲的继承顺序相同。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6、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020-10-22 23:1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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