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弟弟现在是二婚,但是因为后妈对他的儿子不好所以我的弟弟就想要和她离婚了,我弟弟说他愿意放弃财产。请问离婚一方签订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您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主动放弃共同财产,这是你们家庭二人之间的问题,与法律没有关系(当然你们的共同财产是合法的)。当你们准备离婚时,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中可以列上你们商量好的内容,比如其中一方愿意主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净身出户。双方当事人签字,拿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切结束。两人走到一起不容易,且行且珍惜。慎重对待婚姻大事。
2018-10-15 16:14:36 回复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可主动要求放弃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律师解析 1、说明声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2、说明声明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和遗产; 3、说明所有继承人,并说明自愿放弃继承; 4、由声明人签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律师解析 1、说明声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2、说明声明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和遗产; 3、说明所有继承人,并说明自愿放弃继承; 4、由声明人签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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