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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阶段又犯新罪羁押期是如何计算的。

王** 安徽-蚌埠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9.02 08:12:41 2628人阅读

好朋友的爸爸,在苏州打工时,犯了故意抢劫伤人罪。现已被检察院侦查,侦查阶段又发现了新罪行请问新罪羁押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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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在侦查阶段的羁押时间,通常称为“侦查羁押期限”,这个期限自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时起第2日开始计算,至对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时止。关于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既规定了一般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还对案情比较复杂、重大等有特殊原因的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作出具体规定。

2018-09-02 08:2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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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审理重新开庭,按数罪并罚的原则重新判决,然后减去已羁押的时间,还有羁押期间的表现分重新计算。

2018-09-02 08:1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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