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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牵涉到贿赂案件中,问问行贿累计的数额一般是怎么计算的呢

杨** 河北-石家庄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18.09.01 21:27:32 526人阅读

你好,朋友这段时间在派出所里接受调查,说是被牵涉到贿赂案件中,问问行贿累计的数额一般是怎么计算的呢,有什么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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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
(二)单位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本单位的意志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行贿行为。
(三)单位行贿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为本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四)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犯罪主体不同,行贿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够成本最的主体。
单位犯罪的主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单位行贿罪中,还存在单位内部机构行贿犯罪的可能性。所谓单位内部机构是相对于单位整体而言的,是指法人的分支机构,单位内设的科、室、部等下属小单位。

2018-09-01 21:34: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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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2020-10-28 18:3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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