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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老房屋政府要求改造拆迁十年未修建,当时赔偿协议已签好但修建一部分后就再未修建

ask****825 四川-遂宁 补偿标准咨询 2018.09.01 15:37:32 478人阅读

我们老房屋政府要求改造拆迁十年未修建,当时赔偿协议已签好但修建一部分后就再未修建完成。现在又以棚户区改造房屋面临二次拆迁,政府从新招标规划图各方面已变,以前是6+1户型,现在规划是电梯高层,我们以前房屋拆了都没拿到房,现在规划什么都变了,我们要求从新签订协议,开发商一直推诿,事情是政府在招标操办,找政府,政府叫我们找开发商,大家互相推诿,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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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当事人商定的其他条款、准则和地点。奏效要求房屋拆迁赔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协议必须经两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过渡方式和过渡时限;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时限拆迁赔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赔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至于每一个拆迁赔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4)乔迁时限,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6)违约职责和争议解决的方式、经办人姓名;
(5)乔迁补贴费和临时安置补贴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准则和支付方式、乔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时限;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主要内容(1)拆迁赔偿方式,货币赔偿金额及其支付时限;
(2)安置用房面积,是商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还应视拆迁赔偿方式分别而分别。对于实行货币赔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赔偿金额、乔迁时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乔迁时限

2020-10-28 18:35: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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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们是1994年2月1日以前结婚的话,你们之间是事实婚姻的关系,那么现在离婚所有的财产按照平分的原则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如果是这之后结婚的,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在法律上不认定为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您所说的,该房产在建造时有您的出资且共同修建了一部分,那么您是有权分得相应的财产的。

2019-05-18 07:3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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